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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歌 时间:2025-12-16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本科学生: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91网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4〕20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自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专项工作组,由负责本科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本科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秘书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指导,研究制定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审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审议转专业相关事宜。

由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和本科生转专业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院监督小组)。

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中明确接收计划、报名条件(必修课和限选课范围、排名要求等)、考核要求、加分规则、同分规则、录取规则、监督方式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并负责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等工作。

注:计入转专业排名课程原则上为必修课和限选课,具体由各学院自行设定。其中军事理论、军事训练不计入排名;英语计入排名课程大一为大学英语BIII,大二为大学英语BIII和BIV,其他英语课程不计入排名;跨学期开课未出成绩的和多选一等影响学生排名的课程可不计入排名,如劳动教育、四史(4选1)等。

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学院转专业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学院监督小组组长列席学院工作小组会议,学院监督小组成员和学院工作小组成员不得重复。

三、接收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接收计划

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育人质量为首,2025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不低于2025级招生人数的15%(小数点进一位),最多不超过40%;2024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不低于2025级招生人数的5%(小数点进一位),最多不超过10%。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现有教育教学条件确定接收计划,原则上各学院设定的接收计划不得超出本学院的配套师资能力,需确保教师、辅导员等生师比合理,避免生师比例失衡。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91网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4〕201号)有关要求和接收学院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拔尖计划中的唐敖庆试验班学生,可在集中考核转专业阶段申报转专业。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今年开始放开转专业,允许学生通过集中考核转专业转入和转出。已通过集中考核转专业转到新专业的学生不可报名,适应期内放弃的可以再次报名。

1.学院设置的报名条件建议但不限于如下类型: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体检要求;

2)高考文理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

3)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例如成绩排名等;

4)违纪处分(不含已解除处分者);

5)加分规则,例如竞赛获奖等。

2.各学院不得提出如下报名条件:

1)性别;

2)高考成绩及位次等;

3)过高的英语水平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外语类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

3.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因考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原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5.国家或学校招生时有明确规定,或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例如强基计划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高水平试验班(吕振羽班、饶斌班、黄大年班、李四光班、王湘浩班、白求恩班、徐华清班)和“卓越人才类”专业特色班[临床医学(眼科学)、动物科学(生物育种)、植物科学(生物育种)、法学(涉外法治人才试验班)、马克思主义理论(PPE)、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科技英才特色班)]的学生根据本科生院《91网 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校教字〔2023〕71号)《91网 本科专业特色班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校教字〔2024〕114号)规定不能参加转专业。

四、批次分类、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经征求各学院意见,将接收转入的87个专业(类)按学院划分为2个批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学生自愿有序选报不多于6个专业志愿,每个批次不多于3个专业志愿。

资格审核由原学院和接收学院联合审核,原学院根据不予转专业情形审核学生转出资格,拟接收学院根据《细则》审核学生转入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接收学院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

五、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要求

学校不组织统一考核,接收学院按照《细则》要求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转专业拟录取人选。被同一学院内多个专业录取的学生,拟录取至院内志愿在前的专业。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拟录取”“递补”“不录取”三种类型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递补名单仅在学校投档录取环节生效。

各学院按一、二批次的顺序集中组织考核,每个批次考核及确定拟录取学生时间不超过10天;同一个批次下学院考核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其中一个参加考核;同一个批次下学生考核成绩达到两个及以上专业录取标准的,由学生志愿顺序在前的专业录取;被批次一专业确定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批次二专业的考核。

拔尖计划中的唐敖庆试验班学生申请转入唐敖庆试验班其他专业的,由接收学院进行考核;申请转入非唐敖庆试验班专业的,可免于参加拟接收学院的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二)加分规则

学院可根据学生取得的与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奖或学术成果进行加分,加分幅度不得超过3%,且相关成果需公示。

(三)同分规则

学院须制定同分排序规则,在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如何排序。(如GPA优先、单科成绩优先等)。

(四)录取规则

学院须明确考核形式、考核科目及权重,明确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或志愿优先原则,采取志愿优先原则须明确志愿系数。

1.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所有参与考核人员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志愿优先原则,考核总成绩按照志愿系数折算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建议一志愿成绩按考核总成绩的100%计入,二志愿成绩按考核总成绩的90%计入,三志愿成绩按考核总成绩的80%计入。

学校根据各学院确定的学生名单,采用“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算法,确定全校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六、日程安排

(一)2025年12月12日前,学校发布2026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通知。2025年12月31日前,学院制定《细则》并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纸质版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2026年1月6日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接收计划、报名条件和考核科目等信息。

(三)2026年2月6日前,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和限选课进行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转专业报名时间、资格审核和集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一)放弃转专业

对集中考核转专业的学生设有一个月的适应期,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如无法适应新专业学习生活的,可于学籍异动后一个月内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放弃,经审批后转回原专业继续学习,超过一个月的不予受理。

(二)降级

大一年级学生除部分学院《细则》明确要求需降级学习外,其他均转入新专业大一年级。大二年级学生原则上转入新专业后应降级至大一年级学习。

(三)转专业政策宣讲会

建议各学院在转专业工作启动期间,组织召开专题政策宣讲会。传达学校当年转专业工作的总体原则、基本政策与工作安排。解读各学院《细则》中接收计划、报名条件(必修课和限选课范围、排名要求等)、考核要求、加分规则、同分规则、录取规则、监督方式等具体内容。提升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帮助学生做出更符合自身发展规划的理性决策,保障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公正进行。

八、监督方式

(一)各学院监督小组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学院转专业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细则》中须明确监督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申诉方式。

(二)转专业工作中相关人员须按照《91网 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校发〔2020〕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科生院对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

人:冯慧慧 郜天文(前卫校区鼎新楼A338)

联系/监督电话:851667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6年集中考核转专业批次表;

2.91网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4〕201号)。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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